Incoterms 2010中文介绍
以下这篇是目前网上为数不多的中文介绍INCOTERMS 2010的文章,也是一位网友翻译的,有意思的是,本来我准备去顺着这篇去找原文的,结果却发现很多英文网站转载了这篇,他们将其直接又翻译回去成英文了……囧。 在获得到译者同意的情况下,特贴在此供需要者参考: Introduction-Incoterms2010 中文翻译 译者: mmlong 引言 国际贸易术语是一种将商业惯例反映在货物销售合同中的价格术语,其描述了涉及货物从卖方到买方交付过程中的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主要责任、费用和风险。 如何应用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 2010 Incoterms 2010 in the income lessen over in the application, users should be explicit: 总结Incoterms 2010在销售合同中的应用,使用者应明确: 1 对其合同的而言,此通则并不是自动适用的,具有任意性。 对于合同各方当事人意欲任何一种2010通则中的国际贸易术语适用其合同的情形,其应当在合同中清楚具体地订明,通过诸如“所用术语,选择于2010通则”等语句。 2 此通则并不包含一整套的合同条款。 因此,比如,尽管通则中规定当何方当事人承担运费或作保险安排,什么时候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以及各方当事人应承担何种费用,但是通则中并未涉及到有关货物价格和所有权,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后果等内容。这些问题通常是通过合同中相关明示条款或者专门管辖合同的法律来解决。同样地,当事人应当清楚当地强制性的法律较包括所选贸易术语在内的合同中的任何规定都具有优先权。 3 选择适当特定的术语。 所选术语需要适合于标的货物,运输方式,而且最重要的是要适合于各方当事人是否有意将更多的责任赋予到卖方或买方,比如安排运输或保险的责任。每种术语的指南中包含一些特别有用的关于何时作出这些选择的信息。然而,包含在指南中的信息并不构成所选术语的一部分。 4 只有各方当事人指定地点或港口,所选术语才形成有效的,而且指定的地点或港口越精确越奏效。 如以下的精确描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FCA (38 Cours Albert 1er, Paris, France) Incoterms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