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杀鸡儆猴,贪官小心了。

7月15日消息-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美国政府昨天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没收陈水扁夫妇涉嫌以贿款购买的2栋房产。

John Morton, Homeland Security Director for the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department, said Wednesday’s court filing “serves as a warning to those corrupt foreign officials who abuse their power for personal financial gain and then attempt to place those funds in the US financial system.”美国国土安全部(Homeland Security)助理部长兼移民暨海关执法局长莫顿(John Morton)上周三说,这项法院提讼,“代表(美国政府)对海外腐败官员为一己私利而滥权,然后将贿款放在美国金融系统的警告。”

阿扁的儿子陈致中满腹委屈:怎么台湾的贪腐案尚未定谳,美国政府就抢先出手,太令人失望。

由于台湾不是联合国成员,没有资格签署《联合国反腐公约》,美国政府不顾大陆强烈反对硬是与台湾陈水扁当局签订了司法协助协议。狱中的陈水扁此时一定想:“早知今日之美国政府因此而提讼自己,当初就不签了,真是作茧自缚!”

如果大陆政府也要求司法援助,携款逃到美国的贪官们就危险了。

此文落笔至此,忍不住查了下网易转载这篇新闻后面的评论,挑了些颇具建设性的,转来和大家一起看看:

网易吉林网友2010-07-16 12:19:39 发表
网易福建厦门网友 [日_全食] 的原贴:
把大陆的贪官房产也卖了吧,钱对半分!
网易浙江温州网友 [浙江瑞安网友] 的原贴:
一九分就可以啦!

不用分钱,把贪官处理了就行

网易香港手机网友2010-07-16 12:35:17 发表
寒心啊!以后贪污了放哪里!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2010-07-16 12:06:33 发表
但愿天朝官员在美国的数万亿资产也能得到如此,感谢美利坚,人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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